中国正义反腐网-《反腐廉政月刊》杂志社综合讯:(公民记者程敏、元真报道)近年来,网络上不断有喊冤声发出,包括民营企业、公司或个人。他们强行被办案机关扣上莫须有的罪名,然后被法律程序被冻结资金、查封扣押财产。据知情人士透露:中国一直存在通过司法罚款来充实地方财政、返还给办案单位的潜规则。
▲中国警察办案搞钱现象泛滥。(图片来源:网络)
一位匿名的北京维权律师发出深刻忧虑:办案搞钱或许只是打开潘朵拉魔盒的第一步,“洪水”泛滥之时,悔则晚矣。
北京维权律师向记者表示,到底执法者是在依法查处黑恶势力、秉公办事,还是在金钱利益的驱使下滥用公权、胡作非为、制造冤案,以此达到名利双收的目的?
例如,张家界慈利县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张家界警方10月11日发布的通告称,该案发现武汉远成公司及其相关人员涉嫌非法经营犯罪。
而远成员工在网络社交媒体公开表示,由于喊冤无人理,公司员工公开了三段公安民警录音,录音中慈利县鲤鱼桥派出所所长刘鹏称“办案初衷就是为了搞点钱”,“解决问题就是钱嘛,我们生存,你们办厂嘛”,录音视频公开后引爆网络。
▲张家界慈利县鲤鱼桥派出所前所长刘鹏接收异性有偿陪侍。(微博截图)
远成员工在网上公开发文表示,刘鹏和派出所指导员涂绍吾第一次直接开价5,000万,并表示只要拿钱即可销案。由于远成公司拿不出,后来慈利公安不断降价,直到后来涂绍吾明确说:“我们不是想搞人,我们只想把那800万盘了。”
另一例,涉案超43亿元的广西特大传销案“玉林斑美拉”案。2020年8月4日,一审判决宣布,余石容等19名被告人因犯组织、领导传销罪被判处徒刑12年到2年不等,并处罚金2.7亿多元,没收财产约7亿元。
上述匿名律师透露,该案中被采取查扣冻措施的财产,除了嫌疑人的大宗财产,现金、理财、保险等等,甚至包括被告人购买的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商品房,相关的购房款已被退至公安的账户,被直接“没收”了。
该律师表示,传销类案件,历来有“司法机关不是办案,而是捞财”之嫌。
清华大学刑法学教授张明楷在“人文清华”节目中,对司法罚没款返还办案单位的现象表示:“……办案机关就有积极性,能够没收的尽可能没收;不是犯罪的,尽可能变成犯罪去没收。”
匿名律师表示,作为一名遵纪守法热爱国家的公民,当你信仰的法律成为约束老百姓的工具和贪污腐败的利器,到了那时,你完全预料不到哪一天自己会被强行成为犯罪分子,也不能保证自己不会成为任人宰割的鱼肉,更不能保证你不是那上访的冤民之一。
“你想起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维护合法权益,然而律师不控握一丝公权力,如何能够承受这生命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