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义反腐网-《反腐廉政月刊》杂志社吉林讯:近日,吉林省榆树市老兵李秋伟因为遭冤判6年而上访25年,却没有得到任何结果。现年63岁的他控诉吉林省、榆树市、长春市的各级法院、检察院枉法裁判,掩盖事实真相,及榆树市公安局刑讯逼供,并实名控告吉林省高级法院原院长王常松、现任黑龙江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王常松枉法裁判罪。
▲2013年,被冤判6年的李秋伟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立案大厅喊冤、申诉。(受访者提供)
无辜百姓被屈打成招 遭以捏造的窃盗罪判刑
1989年4月,李秋伟被长春市榆树县公安局四粮所杀人案11人专案组错误抓捕,被刑讯逼供3天3夜(笔录被销毁)。因刑讯逼供受伤转为收容,随后被当地法院以捏造的盗窃罪判刑6年。
“为什么中国有这么多冤案?就是(公安)这些人。”李秋伟表示,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的上世纪80年代,各地闹学生运动,那时公检法招一些机关单位没人要的流氓、地痞进公安局了。现在这批人都升到公安部、当厅长了,而且这批人现在都掌握着实权。“他们任何学历都没有,都是后来去党校花点钱买的所谓‘政法学历’,进公检法系统。再加上案件没有严谨的侦破,就是为了尽快破案,多破案,升官发财。”
▲1990年8月10日,李秋伟被冤判入狱6年、罪名为盗窃罪的判决书。(受访者提供)
李秋伟说:“老虎凳各种刑拘,刑讯逼供,(当年)又没有录像又没有录音,监狱打死人不也是经常事嘛。(警察)为了立功心切,抓我的时候,提前舆论就造出去了,整个榆树都传我盗取本单位的B超器材。”在没审判、没定罪之前,李秋伟就和其他嫌疑犯被拉着游街,车两面都挂大牌子,上面大字写着他们的“罪状”。
提出上诉获改判无罪 因追责再被判有罪
1990年6月9日,吉林省榆树县法院做出判决,李秋伟不服,提出上诉。同年8月10日,被长春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监禁6年。
1994年7月5日,李秋伟刑满出狱后,以没有参与盗窃犯罪为由向长春市中级法院提出申诉。
1995年8月22日,长春中级法院将案件发回榆树市法院重审。
1999年10月8日,时任榆树市法院院长的齐壮以找不到证人为由,中止审理。
2001年5月9日,在长春市中级法院发回重审5年半后,榆树市法院第一次开庭重审,同案被告人孙晶波在庭审时供述:“是公安人员让我咬着李秋伟,我才咬的”,“李秋伟没有参与盗窃”,“原审时我就说过李秋伟是无辜的。”同案被告人田密也供述:“我不认识李秋伟”,“公安人员打我,让我承认我才说的,他实际没有参与。”
2002年1月25日,榆树市法院做出刑事判决,认定李秋伟无罪。
▲2002年1月25日,榆树市法院重审后判定李秋伟无罪的判决书。(受访者提供)
李秋伟要求对自己的冤案追责。此时曾任榆树市法院院长的齐壮已经转到榆树市检察院当检察长,由齐壮审查他自己当年错判的冤案。李秋伟透露,在检察长齐壮的指示下,代理审判员赵铁奇和榆树市公安局找到同案人孙晶波和田密做假的抗诉材料,致使二人改变口供。其后的9年时间里,李秋伟的案子没人敢管。
2011年8月12日,榆树市法院给李秋伟一个人开庭,在没有同案到庭调查质证的情况下,当庭宣读证人笔录,违法开庭审理。同年10月12日,榆树市法院再次判决李秋伟盗窃罪成立,维持原判,并撤销了李秋伟的无罪判决。
司法犯罪 法院、检察院造假掩盖实情
2012年6月18日,不服判决的李秋伟第三次向长春中级法院递交申述书。中级法院书面审理,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榆树市法院重审三次,但最后中级法院还是以“没有条件查清事实”,维持榆树市法院的原判。对于长春中级法院如此不负责任的判决,李秋伟表示极度愤慨。
李秋伟表示:“到今天为止,法院审判的冤案,没有一例是经过正规的法律程序或者审判监督程序平反的。”
榆树市检察院在抗诉书中说:“1990年,李秋伟在监狱中贿买同案法庭翻供。”李秋伟表示,当时他正在监狱中,同案都是分开关押的,根本无法进行所谓“贿买”和“串供”,这是榆树市法院前院长齐壮为掩盖自己的罪行、防止被追责,造假抗诉书掩盖案件实情。
2013年3月4日,李秋伟向吉林省高级法院申诉,同年7月3日,申诉被驳回。2015年,最高法院对于他的申诉不予受理。李秋伟表示,他实名控告吉林省高级法院原院长王常松、现任黑龙江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枉法裁判罪。
他表示,“王常松明明知道孙晶波等人多次在法庭上承认我没有参与盗窃,法院也改判我无罪,却无视这些证据,只承认检察院造的假抗诉书,在没有同案人和证人的情况下,对我一个人开庭审理,再判我有罪。”
被禁止依法上访 长年被监视控制
李秋伟表示,一直以来都有一个专门管他的警察,无论他去哪里,都要先和警察打电话报备。他的电话也都是被监控的状态。现在买车票都是身份证实名制,只要一买票,他们就知道你要什么时候去哪里,就会前后堵截抓捕。
2013年,李秋伟到北京上访,被刑拘一个月、取保候审一年。他说:“没有人受理,当时和我一起被抓的访民有13人。我认识的那些访民基本都被判刑进监狱了。他们(吉林市公安局)会让你写下来,问你损失多少钱、你想要多少赔偿,只要写下来文字了,就给你定性为敲诈勒索。我认识的维权人士郭宏伟是残疾人,被诬告为寻衅滋事和敲诈勒索吉林市公安局,判了13年。”
李秋伟表示,他已经去不了北京了,一方面因为被监控;另一方面,去了也是被“维稳”,根本也做不了什么。
老兵坐冤狱 失去工作无养老金
李秋伟现在仅靠着200元低保糊口度日,因曾经坐过牢,当地不给他办理养老保险。因为冤案和后来不停地申诉打官司、上访,妻子与他离了婚,唯一的儿子由于家庭变故也没考上大学,早早地进入社会打工养家。
31年的申冤路,一路走来,李秋伟呼吁司法部门纠正对他的错误的判决,将违法官员绳之以法,还无辜百姓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