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义反腐网-《反腐廉政月刊》杂志社山东讯:在中国医疗事故受害者往往陷入法律的泥潭。“医院出事之后,卫健局在行政关口帮他们(医院)把关;法院、信访包括公安协助维护他们(医院)。”山东上访人姜女士说,很多医疗事故受害者缠在莫名其妙的官司中,终其一生也难有结果。
▲右图为在山东蓬莱市中医院遭遇医疗事故后,马女士成为植物人。(受访者提供)
2017年12月24日,山东蓬莱的马女士脑出血手术后,转院到蓬莱市中医院做康复治疗,不料几天后遭遇了一起医疗事故。马女士在高压氧脑促醒治疗中,因护士没有供应急救氧,导致她缺氧长达十几分钟,给身体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成了植物人。
马女士的小女儿姜海霞为了维护母亲的权益,收集了大量证据,提起诉讼和进行上访,但两年多无果。姜海霞告诉记者,在中国维权会陷入法律的泥潭,这不是担忧,而是现实。
她披露,她的民事侵权诉讼、行政诉讼均被法院以不充分理由驳回,法院要求对马女士做无民事行为能力鉴定,同时索要高于国家规定四倍的高额鉴定费用。她拒绝做此鉴定。
她说,“如果我认宰去做高额鉴定,能解决问题,我去。但是之后,我会被拖在无休止的行政诉讼、各级政府机构中,几年、十几年,甚至后半生。这就是他们所谓的给我们解决的途径和渠道。”
在给母亲维权的过程中,访民姜海霞发现,蓬莱中医院存在非法行医(事故当于没有医生在岗,护士代替医生做诊疗)和三甲资质造假等问题。
访民姜海霞说,“按理说我家的案子很简单,如果按照法律法规,卫生监督所判定医院有非法行医嫌疑,超出了行政部门的权限,要移交公安局。公安局进入刑侦,我妈做一个伤情鉴定。然后我家这个案子就结了,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赔偿。”
“但是现在的问题,他们不讲法律。而且处处用不符合法律的程序驳回你的诉讼和刁难你,这个时候是没有办法进入法律程序的。因为法律已经不存在了。”她说。
医院债务缠身 投资名目多
▲图为山东省蓬莱市中医院。(图片来源:网络)
此前记者曾致电山东省蓬莱市中医院院长吴隆超询问案情,对于非法行医的指控,吴隆超表示,“上级部门已经给我们认证了,不是非法行医。”
访民姜海霞认为,“说白了,卫健局的经济来源也是依靠医院,所以卫健局无条件地维护它属下的医院。”
她说,其实当医院发生问题的时候,医院是有自查能力的,医院对国家的法律法规是熟知的,之所以敢违犯法律,就是因为出事之后,第一,卫健局在行政关口帮他把关;第二,法院、信访包括公安协助维护他们。长久以来都是这样操作的。
“所以一发生问题他们就推我们去打官司,‘你去告我们!’院长看着我的证据说,你说了不算(有录音)。”她说。
对于院方不愿理赔,她说:“从大方向讲,医院现在是财政自理,债务缠身,据说有四百多万外债。虽然医院每天都有进账,但不是用于还债,医院跟搞地产一样,欠债、贷款、拖延,所有的款项……”
她披露,该医院建的涌泉养老中心在蓬莱市是最大规模的,被指属于负收益状态,“前任院长为了自己的政绩贷款建了这么家养老院。而且蓬莱中医院为了申请三甲资质,做一些门面工作,也欠了不少钱。现任院长来了之后,把医护的福利、奖金都缩减到了什么程度,员工都怨声载道。”
医院涉嫌非法行医 卫健局被指包庇
2019年5月13日,姜海霞曾向蓬莱市卫健局举报护士非法行医导致母亲植物人后果。蓬莱市卫生监督所的结案报告认为3名护士在医师不在岗的情况下,实施高压氧操舱治疗,不属于非法行医,不予处罚。
马女士的主治医生任大夫(化名)当年也曾举报蓬莱中医院在评定三甲中医院时存在病例造假和中医师数额比例造假等问题,被山东省卫健委驳回。
任医生告诉记者,根据马女士出血的部位、发病之前的状态、手术后的状态,醒过来的概率大约在9成以上,“这是我的判断,作为一个多年的神经外科医生,见过许多病例之后(的判断)。”
他说,“当时我做为主管医生盯了这个病人很久,包括为什么会出现后期的昏迷,我反复去想是什么原因,到最后我倾向于是高压氧缺氧。”
他表示,“如果正常在那种缺氧的情况下,会不会成植物人?不敢说,正常人没有脑出血,脑功能毕竟没有那么差,可能后果要好一些,但是必定会留下影响。”
“说客观一些,如果是真的经过所谓的医调委或医疗鉴定中心的话,不一定能得到一个相对公正的结果。因为我做医生知道,有些时候病情,医生可以往左说,也可以往右说。”任医生表示,“山东蓬莱中医院也是请了好几个上级医院的专家过来会诊,可是说的话听来都很可笑,什么有可能出现脑梗死或者脑积水啊。”
他说,“现在是以法律的名义把她绕了进去。你不是说我非法行医、医疗事故吗?我们走鉴定啊!一旦走鉴定,结果都是我们能想得到的。”
2019年6月14日,姜海霞起诉山东蓬莱中医院非法行医导致母亲变成植物人。代理此案的山东律师张金武向记者表示,目前看医院过错是比较大的,违反了一些硬性的规定,但是否构罪不好说,因为有些技术性的东西,是否构成非法行医,双方分歧比较大。
律师张金武说,“法律规定如果我们有事实、证据的话,可以不进行举证,由他方举证。那么,他们举证就是有一个鉴定的过程。我认为原则上可以不鉴定了,因为这种过错太明显。你没有操作资质出现(医疗事故),这种情况是必然的一种现象。我认为理论上讲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法院不这么认为。”
此外,据介绍,如果走法律程序,有一个前提,对于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当先由法院做认定。正常鉴定费是1200元。但姜海霞披露,法院向她要5000元,所以诉讼就搁浅了。
病人身体多次出现伤痕
今年母亲节当天,马女士的家人在母亲腿部发现严重划伤。而此前的3月份,在母亲的背部、头部也发现过伤痕。
访民姜海霞向院方投诉,院方回复称,病人腿部出现“红色条形痕迹”,三名护士均否认是自己所为,无法确定原因,“建议家属申请公安部门介入处理”。
访民姜海霞表示,母亲的眼睛看人很有神,就像脑智障儿童,她耵着一个地方看,但是无意识的。她不认识人,对你说的话没有反应。但她对伤害和疼痛有反应,对声音有一定感知。
“比如护士往她身边一站,她马上目光特别恐惧或者特别生气。但是不会对你说的话有反应,她就是本能的,对身体产生的痛楚。我想我妈妈已经下意识地被伤害怕了。”她说。
▲图为在蓬莱市中医院遭遇医疗事故后,马女士成为植物人。(受访者提供)
访民姜海霞说,“我不愿意陷在这种不可能胜诉的官司中。如果法律程序但凡有一点希望,我觉得那是最便捷、最有力的一条途径。但是我们是在一个没有法治、也没有人执行法律的状态,所以我们走下去就是一个无底深渊。”
基于母亲受害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姜海霞要求取消山东省蓬莱市中医院三甲资质,彻查山东省蓬莱市中医院人员任用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