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义反腐网-《反腐廉政月刊》杂志社综合讯:(公民记者黎明报道)官方早前曾宣称不强制全员接种疫苗,但近日多个市县的地方政府却发布通告,规定了接种肺炎(COVID-19)疫苗的最后期限,过期仍未接种者,将被禁止进入学校、医院、超市等公共场所。网民怒呛政府“出尔反尔”。
▲多个市县的地方政府发布通告,“未接种疫苗者禁止入内”(图片来源于网络)
近日,江西和浙江两省,均有地方政府发布政令,要求民众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前接种肺炎疫苗,否则将来出行将受到限制。
据媒体报道,浙江青田县政府7月8日发布通知:从9日起,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车站、宾馆、饭店、商场超市、银行、农贸市场等单位,必须对所有上门者实施清查,对未打疫苗者登记个人信息,以便动员其及时接种疫苗。
▲标题为《通告:公共场所要“二码联查”,接种疫苗有福利!》(图片来源于微信公众号“青田发布”截图)
青田县政府还在通知中宣布:从7月21日起,原则上不允许未打疫苗者(不宜接种者除外)进入医疗机构住院部、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图书馆、博物馆、监狱等所谓“重点场所”。
同时,政府要求所有进入青田县的人员在居家隔离观察期间、以及之后日常健康监测期间的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均须接种疫苗,否则“居家审核不予通过”;农村集市将不允许未接种疫苗者摆摊卖货。
在青田县政府发布上述通知后,宁波市宁海县也于7月11日下令,全县18岁以上人员(除不宜接种者外),都必须施打COVID-19疫苗。同时还要求全县各机关及公共场所,从即日起对所有上门者实施清查,对未打疫苗者登记个人信息,以便动员其及时接种。
通知称,从7月25日起,该县将比照青田县的规定,原则上也不允许未打疫苗者(不宜接种者除外)进入相应的公共场所;同时也规定,所有进入宁海县的人员必须接种疫苗,否则居家审核不予通过;农村集市也比照青田县的做法,未接种疫苗的摊贩不得摆摊卖货。
宁海县还另行规定,该县所有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剧院、电影院等人员集聚的场所,可参照执行上述管控措施。
▲7月1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已删除了这条通告。(图片来源于微信公众号“健康宁海官微”截图)
浙江宁波宁海县委外宣中心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目前执行的文件以宁海发布微信公众号7月12日发布的文件为准。该文件强调:“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对7月11日发布的通告内容进行调整,以此件为准。”新文件删除了“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禁忌症者除外)进入……重点场所”的表述,仅要求在人员密集场所实行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后金边标识码“二码联查”。该工作人员表示,对未接种人群,只动员其进行接种,并不要求重点场所实施禁入。
▲7月12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以纠正通告。(图片来源于微信公众号“宁海发布”截图)
此外,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政府近日也发布通知,将在商场、景区、车站、影院等公共场所实行扫“赣通码”查看疫苗接种记录的政策,如居民未接种肺炎疫苗,其生活和出行将受到限制。
江西赣州定南县及安远县政府亦已发布通告,从7月26日起,将不允许未接种肺炎疫苗者进入超市、医院、学校、车站等重点公共场所(有禁忌接种证明和18周岁以下的人员除外)。
江西省井冈山市防疫机构7月9日下发的一份通告,日前也在网络社交平台上曝光。该通告的内容,与浙江青田县、宁海县所发布的前述通知的内容大同小异。
▲井冈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图片来源于网络截图 / 合成)
上述消息在网络社交平台上传出后,引起了部分网民的反感,他们纷纷斥责官方总是“出尔反尔”、“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愚弄老百姓”。
今年4月1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新冠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显示,截至2021年4月10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16447.1万剂次。
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米锋在会上表示,近期个别地方在疫苗接种工作中出现了简单化,甚至一刀切的情况,强制要求全员接种,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公开表态说,对于一些地区要求全员接种疫苗的做法“必须坚决予以纠正”。但如今才过去3个月,一些地方政府的政策就发生了改变,开始变相实施强制性接种疫苗的政策。对此,有网友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留言质疑:“政府说话能算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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