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杨宁远,是归国华侨、留美心理学博士,因关注全球化智慧时代的新科技、新文化和新文明,八年前选择到位于中华文化发源地河南新郑的西亚斯学院创办了应用认知科学研究所,致力于结合中国传统智慧和西方现代科技来开展人脑和组织的优化(潜能开发)工作。本人发明的“记忆引擎”已让数千万学子通过高效的学习改变了命运,被业界称为“记忆引擎之父”。
我深爱我们的国家,更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成就感到鼓舞。2014年10月下旬,中共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开启了中国依法治国的新征途,振奋人心!然而这时,一桩严重悖逆法治精神、损毁国家法务公信力的奇特冤案上演了。
收还款被诬收贿赂,十五万重判十五年
我妻子周慧,原河南省航空港区地税局富士康所所长,中共党员,历年被评为优秀。2014年10月31日周慧突然被郑州市上街区检察院传唤,说她收受的一笔15万元还款涉嫌受贿(其实是朋友之间的一笔借贷还款)。在周慧提交了相关借据和还款记录后,检方仍于2014年11月将周慧逮捕,2015年9月上街法院将她以受贿罪和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重判有期徒刑15年[(2015)上刑初字第22号],上街检方还认为量刑“畸轻”提出抗诉要进一步加刑。目前此案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待判决。
周慧明明收的是朋友的还款,为何上街检方和法院非要说是受贿?涉案金额仅15万被重判15年,为何上街检方还认为量刑“畸轻”提出抗诉要加刑?蹊跷的背后,就必有黑幕!
假立功罪犯已减刑,造冤案周慧必判罪
原来周慧的被捕,是被航空港区兴荣餐饮公司总经理赵冬梅和其财务顾问程敬德所举报。赵、程二人因另案被捕羁押半年后突然相继于3日内将赵冬梅还给周慧的15万元举报成贿赂,并因此都获得减刑,二人侵占和挪用公司资金上千万元仅分别获刑6年和3年8个月[(2015)郑刑一终字第170号]。
令人震惊的是,赵、程二人在所谓的举报中是行贿人,依法只能算自首,不能算立功(如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文章《行贿者举报受贿者为啥不够成立功?》),而侦办周慧案的上街检察院竟然给两人都出俱了虚假的立功证明,使两人在周慧案尚未判决前就获得了减刑。这样一来,周慧就必须要有罪,而且判得越重越好。
目前,赵、程二人与上街检方抗诉給周慧加刑相配合,申请重审争取重大立功,想进一步逃避法律的处罚。对周慧的迫害还在升级!
周慧案的侦办过程中有很多的蹊跷和疑点:照常规对副科级的周慧的初查,应由有法定管辖权的管城区检察院启动。然而,此案的初查反常地上提一级由郑州市检察院反贪局某处长启动,因该处长是赵冬梅的男友,其传唤证人不是到检察机关,而是到赵冬梅的律师事务所。为保证陷害周慧万无一失,该处长将周慧案交办到关系户郑州市上街区检察院主管公诉的副检察长刘亚明手上,并叮嘱一定要办成铁案。业内人士都知道,刘亚明与上街区法院刑庭庭长朱艺枝有私情。他们沆瀣一气做假案,周慧注定在劫难逃!
刘亚明违规违纪推进周慧冤案的劣迹斑斑,包括违规提前介入主管周慧案的侦查,禁止周慧会见律师,企图侵占当事人合法财产,让涉案人参与办案并提供经费,涉嫌伪造非法证据等,这一切在我的二审辩护意见书中另有详述。
▲举报人航空港区兴荣餐饮公司总经理赵冬梅画像(图片来源:法治清风杨宁远微博)
上法庭真相得揭露,举报人骗钱还私债
赵冬梅为诬陷周慧受贿谎不择言:赵冬梅首先称周慧收受的这笔15万就是兴荣公司为解决税务问题打给程敬德行贿用的。兴荣股东们证实公司的确打给程敬德30万去解决税务问题,而且明确要求拿回完税证明。但程敬德并没有拿回完税证明,而是受赵冬梅指使,帮她拿15万元钱还给周慧挡了借款。
为了将周慧收还款诬陷成受贿,赵冬梅先是谎称周慧的30万借给了她的朋友孙某。因此,周慧收的15万就不可能是她给的还款。然而,孙某的证词完全揭穿了赵冬梅的这个谎言,她不得不承认是她借了周慧的30万元。于是她又改口说周慧收的钱是受贿是因为钱是程敬德给周慧的,与她和周慧的借贷关系无关,她只是陪同程敬德去行贿。
然而,程敬德的陈述的正好相反。程敬德说他拿到钱后立即给赵冬梅打电话请示下一步咋办,并按照赵冬梅的吩咐于第二天取出15万现金后先交给赵冬梅,再陪同赵冬梅去与周慧约午餐。饭后,程敬德是在赵冬梅的示意下,起身从赵冬梅包里拿出钱袋当面交给周慧。很显然,这笔钱是赵冬梅给周慧的而不是程敬德给周慧的。程敬德只是将赵冬梅包里的钱“递给”周慧,充当的是“快递员”的角色。
谎言破灭后,真相就显现。庭审质证揭示,所谓的程敬德替兴荣行贿,其实是赵冬梅在幕后一手策划从公司套钱还债的骗局。赵冬梅在主管公司财务到被捕前仅一年多点时间,串通程敬德疯狂侵占和挪用了公司资金上千万元,其中一个手法就是以公司名义借钱私用后再从公司支钱还债。赵冬梅在2013年2月向周慧借去其准备的30万购房款私用后,曾数次从兴荣公司套钱还周慧未果。2013年8月,她趁地税所催缴税款之机指使程敬德对股东谎称要交一千多万(其实只有四百多万),同时承诺他在地税局有熟人(熟人不是周慧,程有证词说他与周慧并不熟),可花钱摆平。股东们同意拿出30万给程敬德,但是明确要求拿回完税证明。
可程敬德收到这笔钱后并没有履行承诺去找熟人为兴荣公司办理完税证明,而是听从赵冬梅的指示取出了15万陪同一起去给周慧还钱。剩余的15万,程敬德称被赵冬梅占有。为防止被公司追讨这笔钱,赵冬梅悄悄把股东们讨论行贿的聊天记录截屏保存作为股东行贿的证据威慑股东。同时为对公司隐瞒她将公款还私债的事实,她还周慧15万后刻意不让周慧换借据,利息也不再说明是哪几个月的利息,以免泄露本金的变化。
周慧收钱时,在有录像监控的大庭广众之下,收下赵冬梅示意程敬德从赵冬梅包里拿出递给她的15万现金,赵、程二人始终未提及完税证明的请求,也没向周慧明示或暗示钱是兴荣公司所给。周慧收钱后即带程敬德一起到旁边的中国银行清点存入自己的账户。这一切,完全就是收还款的行为特征。再说,赵、程二人也都知道周慧不是税收减免委员会成员,没有减免税收权限。上有局长,下有税管员,向周慧行贿并不能解决问题。因此,他们根本就不是在向周慧行贿。没有行贿,又哪来受贿呢?
周慧收还款的证据,除了赵冬梅打给周慧的30万借据和已还15万的还款记录外,赵冬梅给周慧的付息记录也显示:其在还给周慧15万以后的下一笔利息,改按15万本金支付。兴荣公司一员工也向法庭提供证词证实程敬德曾在2013年8月底带话过来说准备给地税的钱没有送出去,让其去取回20万。这也证实程敬德并没有向周慧行贿15万元。
造冤案判罪无证据,女法官犯险改利息
既然周慧收还款的事实如此清楚,证据如此充足,一审法官又怎能判周慧受贿呢?这纯粹是人情和利益链条作祟!上街检察院刘亚明受市反贪局某处长的委托要办铁案,自然会将周慧案交给上街法院与其有私情的朱艺枝庭长手上,朱艺枝在庭审中对周慧痛加斥责和质问,没有发现破绽,于是铤而走险在关键的利息证据上做手脚!她将一笔来历可疑,赵冬梅已经指认为打重复的利息硬拿回来将赵冬梅还钱后15万本金的利息虚增到30万本金的利息。可这样一来又多出了两个月的利息算不齐,朱艺枝就说是“重复打了二个月”。这样人为地一增一减,就给赵冬梅拼凑出了2013年8-12月间30万本金的利息,由此认定周慧收受的15万与她和赵冬梅30万的借贷无关,是贿赂。很明显,朱艺枝这样对利息证据的篡改,不是无心之错,而是刻意弄虚作假以便枉法冤判。
至于判处周慧因受贿而徇私舞弊少征税款,就更是驴唇不对马嘴。兴荣股东出钱逃税,是要拿回完税证明,而周慧对此毫不知情。周慧一时的缓征合情合理,也被局党组所认可,其行为既不是兴荣想要的结果,也不是兴荣税金没及时入库的原因(港区地税局稽查报告已经明确认定兴荣税金未及时入库是兴荣公司涉嫌偷税漏税。)。兴荣的税金尚在征缴也尚可征缴,不存在少征的问题,就谈不上国家损失。连检方也坦诚指控周慧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是对周慧不肯认罪的惩罚。如果周慧承认受贿,检方就可以不起诉这个罪名。
推法治中国方有望,纠冤案还我一片天
司法腐败猖獗,百姓申冤无门。在党中央大力推进依法治国,高检和高法强力推进司法改革严防冤假错案的形势下,检察官刘亚明公然徇私情私利,为了迎合朋友,为给罪犯减刑炮制假立功,勾结法官捏造假证据来枉法冤判陷害无辜,重判周慧15年还要抗诉加刑。这种违法乱纪、知法犯法的行径,让我的家庭蒙受了灭顶之灾,损坏了河南法务公职人员的形象,让老百姓对国家执法机关的公信力大打折扣,在社会上制造了恶劣的影响,无形中给社会增加了不稳定因素!他们这样串通一气用国家司法公权力循私情私利办人情案,已经涉嫌渎职犯罪。
一年多来,我一直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郑州市上街区腐败的检法勾结炮制周慧冤案一事,但只能得到同情和理解,没人敢于站出来与恶势力做斗争,更不用说纠正他们的错误和追究他们的罪行。不得已在此呼吁全社会的关注,也希望有关领导能主持公道,匡扶正义,为民作主;促使有关部门核实我反映的问题,及时查处司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维护司法队伍公平公正的形象。千万不要让本案暴露出来的司法腐败黑链继续制造冤狱,继续陷害无辜的周慧和其他人民群众;不要让犯罪分子用不法手段来逃脱法律的制裁。愿您的关注,还司法公正,严惩腐败,让犯罪分子谎言破灭,真相大白于天下,让周慧冤案得到昭雪为谢!让司法公正深得民心为盼!
谢 谢!
杨宁远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路168号
电话:13213126996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