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烈要求北海市中级法院纠正错误处理大顺公司债款的报告
广西区政法委的领导:
我们是大顺集团驻四川泸洲直营公司的领导和受害者,也是在大顺夏威夷别墅等候北海公安局卖完楼给我们四百多名受害者赔偿的代表和北海的受害者代表。
大顺集团朱庆文在全国诈骗三个多亿,是以《周周乐》的运作模式骗取的。前年已经被义乌工商局定为非法传销罚款上千万元。当时大顺公司朱在北海银滩买的八栋楼刚一个月就在义乌工商局犯案了,朱花掉了大笔资金摆平此事,当时全国分公司都停止了运作。资金链断了买楼的拍卖费118万元交不上拍卖行,朱欠下了重债。
朱在大顺公司的培训会上讲:他以前作了五年传销,后来向别人借了十万元开大顺公司。当时他是用脚蹬三轮车蹿街卖货的。他搞“周周乐”(主要销售螺旋藻、冬虫夏草、灵芝等保健品)模式运作前手里没有资金,无奈在众多人告状催债下北海中级法院才扣押了大顺公司在北海银滩的七栋楼,另一栋楼是因为我们报案才被北海公安局扣押的。
朱是用做(周周乐)的诈骗款买的北海市银海区银滩大道五号的八栋楼(大顺夏威夷别墅),被广西组织部北海干部培训中心廉价买去。因为朱在2005年11月因无钱还债就想卖掉那八栋楼,出价两千万,当时广西组织部北海干部培训中心讨价为一千万,朱没卖。然后朱又用我们做GP计划(销售保健品)销售款一百二十万元装修装潢了这八栋楼,内设高档房间。现在这装潢好的楼在大顺公司朱被警方拘捕后,让广西组织部北海干部培训中心花七百二十万元买去,真可谓廉价。
2006年7月10日我们协助北海公安局经侦四队吴队长一同去四川省泸洲市,宜宾市公安局核查案件回来,吴队长说:公安局马上扣押大顺公司的八号楼,拍卖完就给你们赔偿。还说这是特案,给我们钱的事公安局就能办理,不用我们到法院起诉,走刑事附带民事就行。我们当时以感激的心情给北海公安局经侦四队送锦旗,被吴队长谢绝了,吴说:等案子结束了再考虑这事吧!
楼卖了,当卖楼款还没转到北海公安局帐下,钱还在北海中级人民法院时,北海公安局吴队长就给我们打电话让我们马上搬出诈骗楼,说:如果不搬就派人以诈骗的名义抓我们。我们被北海公安局抛弃和驱赶,在不知怎样能得到真理维护时,我们只能选择上诉……
北海公安局案件还没来得及定性,广西组织部干部培训中心急于买诈骗公司的整个院八栋楼,而北海中级法院为债务只扣押七栋楼。公安局以刑事案扣押的一栋楼在手续不健全时委托法院一并卖楼。这就形成了广西组织部北海干部培训中心廉价获得的八栋楼,也形成了公安局在诈骗楼处理上的程序违法。
北海公安局的贪婪天都不允许,他们想在桌子底下吞财,不料被我们一上诉,把一大笔钱的事翻到了桌面上,使北海中级法院知道了北海公安局的程序违法,从而中院有了掌管二百多万元的权力,但这时还没有处理权,想不到的是我们在此楼等候一年多,诈骗楼已卖掉,诈骗款不给我们受害者,广西组织部干部培训中心还下达文件令北海中级法院把我们从诈骗楼里赶走,在我们以命抗争下,北海中级法院第三天答应只给我们在场的六人赔偿,说这是干部培训中心孟主任和政法委的最后决定。我们当时虽然为四百多名受害者感到遗憾,但考虑被大顺公司骗后我们几人手里身无分文,生存特别困难,也就同意了法院调解。同时还很庆幸在几天来的反常状态下竟然有法院的执行庭庭长来关顾我们,还有政法委崔书记和干部培训中心孟主任的关心和帮助。我们为此也由衷的兴奋和感激。
我们六人2006年12月18日到北海中级法院签了协议,北海中级法院先付10万元,等我们搬出诈骗楼后全部付清。但后来不能让我们理解的就是,我们搬出诈骗楼后给我们六人所赔的剩余款法院就不给了。当我们到北海中级法院撤回调解协议想重新投诉大顺公司时,林庭长不同意我们撤回调解协议,在当天2007年2月15日(即农历十二月二十八,当天下午法院已春节放假)给我们补回余款,当时我们要求法院不能把此款返还诈骗公司,我们还有四百多名受害者的欠款没有追回。北海中级法院在给我们私下调解付款后,没有给我们四百多名受害者起诉的时间,给我们调解款的当天就暗自把剩余款交给了诈骗公司。置我们四百多名受害者于不顾。
2007年2月25日,也就是正月初八刚上班,我们全体受害者一同到法院上访,林庭长和执行局李局长在接待我们时说:经过政法委的多次协调,我们已经把卖楼款退还给大顺公司(我们有谈话录音作证),我们当时查银行帐户发现2007年2月16日(农历二十九)只拨出85万元给大顺公司,那么还有一百三十万元没有处理还在法院帐户。在我们强烈要求下,第二天滕院长接待了我们。
没有想到的是滕院长接待时,叫法警在我们身后恐吓我们,还用摄像机对着我们。他说:你不诉讼,我不受理,你们这是无理取闹,再这样就拘捕你们。还用录像机分批给我们录像,林庭长还拿出来一份玉林公安局不受理此案的函件,但此函没有公章。此时老百姓忿忿不平,被众多法警驱出门外。
难道法院只是为了帮助北海干部培训中心买的脏楼清场才只给我们六人钱吗?难道这违法的作为也是上级领导安排的吗?二百多万脏款不给四百多名受害者想作何用?我们在法院签的协议书是六人的调解,为什么法院要扣下四百多名受害者的钱不给,而且还要全部交给诈骗公司哪?
这第八栋楼不是中级法院的合法所得,也不是以债务投诉拍卖所得,中级法院必须给我们受害者再次申诉的权力,因为这栋楼款是因我们在北海公安局投诉后扣押拍卖的,中级法院扣掉这栋楼款,必须对这些受害者有所交待,可现在中院置我们四百多名受害者于不顾,把刑事案得来的楼款按民事案得来的楼款同样处理,以我们四百多名受害者没事先在法院起诉为名,公开地用法警阻止我们同他们辨论要钱,公开地把刑事案由众多受害者换来的卖楼款给了诈骗公司。
我们走访了当地的一些百姓,了解到北海的黑势力强大,诈骗者屡见不鲜,北海的公、检、法不依法律程序办案的一些事实。使我们感到非常震惊,也为北海的一些执法者感到担忧。回顾历史,再看今朝:北海已不像我们用眼睛看到的那么灿烂了,它内含杀机和恐惧,为恶者滋生土壤。现在一些执法者心里想黑钱,手里抓黑钱,借受害者发财。不管受害者的死活,目视法律于不顾。这就给我们执法机关的上层监督机构的领导干部敲了一次警钟!
区组织部的干部培训中心设立在北海,是在这个美丽的城市引领祖国高尖端人才的,让他们再次升华、由培训中心择优、为国家治国选才、造才的。你们有能力、也有方法改变北海的黑暗局面,区组织部干部培训中心不能随意令中级法院驱赶我们,只给我们六人赔偿,置我们四百多名受害者于不顾。
请你们救救北海吧!救救那些贪婪的执法者!救救我们受害的百姓吧!清扫一下官路的尘埃吧!让蒙上污浊的北海在你们的正确管理、指导下呈现光明吧!
我们是400多名受害者的代表,在北海诈骗楼等了十五个月 ,现在住在旅店等候。如果广西的政法机关不能给我们一个合理的方法解决。我们将走遍天下寻找真理,直到400多名受害者被骗款得到追回!请你们在百忙中关注政法部门、帮帮我们四百多名受害者吧!我们被受理的案件是400多名受害者,政法机关不能把它分割、然后不处理,还用法警恐吓我们。
我们强烈要求:
一、要求区党委、区人大、区政法委能在百忙中帮助我们四百多名受害者和北海的受害群众,督促北海政法委、北海中级法院改变错误的处理作法,用尚未撤销的刑事案拍卖的第八栋楼剩余的款返还给受害群众。
二、北海市中级法院、北海市公安局在处理大顺财产时存在的违法渎职行为,要求区政法委及上级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如不及时解决,我们将继续上诉至中央,直到追回被骗款。
此 致
报告人:泸洲代表: 白玉芹 刘作胜 张 凯 郭建芳 周小钰 张福忠
北海代表: 刘新杰 付丽萍 陈桂玲 苏春燕
报:区党委、区人大。
200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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